辽宁开展贯彻落实 宣传推广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9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省残联会同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辽宁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主题活动。可以了解到该法律使残疾人、老年人群体更便捷融入社会。

2023年09月0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9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省残联会同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开展“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辽宁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主题活动。可以了解到该法律使残疾人、老年人群体更便捷融入社会。

活动在省图书馆举办,活动现场,由省无障碍法律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的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阐释解读。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检察院、省残联等有关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就推进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以及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行了介绍。随后,现场观众通过近距离体验无障碍信息化的阅读服务,切身感受无障碍环境建设带来的便利。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该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下一步,省残联将主动作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为有利契机,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倡导无障碍理念,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内容、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和法治建设,为促进我省无障碍建设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贡献力量。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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