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协作共护生态安全

本报讯记者姜帆报道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建立跨区域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两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突破跨区域公益诉讼办案壁垒,保护辽宁省绥中县、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两地公共利益。

2023年09月25日

本报讯 记者姜帆报道 近日,绥中县人民检察院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建立跨区域共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两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突破跨区域公益诉讼办案壁垒,保护辽宁省绥中县、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两地公共利益。

“山、绥两地毗邻,山海相依,人文相融,这是我们合作的坚实基础。”绥中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通过探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监督的联动模式,“山、绥”两地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跨区域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能够有效震慑“觊觎者”,充分发挥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同时,加强与当地河湖长、水务、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探索开展生态司法修复,保护和修复跨区域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

当日,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向绥中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案件线索两件,打通了跨区域案件从发现到移送再到办理的通道,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起到了良好的检察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下一步,两地检察机关将成立联合办案组,加强协作配合,深化法律监督,重点围绕环渤海海洋生态环境开展调查走访工作,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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