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场所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2017年沈阳市游泳场馆和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从4月初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游泳场馆和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10月16日,已圆满完成对辖区内的6家游泳场馆、58家美容场所的专项整治工

2017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场所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2017年沈阳市游泳场馆和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从4月初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游泳场馆和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截止到10月16日,已圆满完成对辖区内的6家游泳场馆、58家美容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依据沈阳市卫生计生蓝盾三号行动“场所卫生 蓝盾护航”——2017年沈阳市游泳场馆和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计划》文件有关要求,分别举办了游泳场馆、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及量化分级管理培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游泳场馆行政约谈会,培训结束与58家美容场所负责人签订承诺书

二、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是按时完成游泳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对6家游泳场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公共用品消毒、卫生用品索证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游泳池水浊度、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PH值、相对湿度、风速、CO2均符合卫生要求。除了水质现场快速检测,还对6家游泳馆内的池水进行了采样,并送往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进一步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6家游泳场馆全部符合卫生要求。

二是遏制非法行医,全面完成美容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4月初开展了对辖区内美容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卫生许可证、检测报告、量化等级标识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公共卫生用品检测情况、按规定对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公共用品用具配备数量、消毒药卫生索证情况、场所控烟情况、生活美容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服务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处罚美容场所1家,罚款1000元,接到投诉举报1件,处理满意率达到100%。

严按标准,做好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对辖区6家游泳场馆、58家美容场所进行量化打分,6家游泳场馆、9家美容场所按卫生信誉度核定为B级,49家美容场所按卫生信誉度核定为C级,量化完成率为100%。




审核人:王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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