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新区实行权力清单制度
11月6日,首府新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要求根据驻新区纪检组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总体目标,将新区七个处室列入此次编制权力清单范围。 会议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
2017年11月06日
11月6日,首府新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要求根据驻新区纪检组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围绕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总体目标,将新区七个处室列入此次编制权力清单范围。
会议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首府新区的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确权确责,准确界定权责归属,打通“两个清单”制度。
各处室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梳理确定行政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核稿人 傅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