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新区组织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为充分发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抓好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2017年12月1日上午,首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全体人员在三楼会议室,认真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12月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这是一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
2017年12月05日
为充分发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抓好软环境建设各项工作,2017年12月1日上午,首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全体人员在三楼会议室,认真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12月7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这是一部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营商环境监督评价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会上,办公室主任马海燕同志对《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深入解读,从《条例》主要背景、指导思想、起草过程、主要条款、贯彻实施五个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同时,联系首府新区营商环境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解读。
会议要求,首府新区要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意义及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将软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首府各处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对《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尽快熟悉和掌握《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学深学透《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形成新区全体人员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繁荣社会文化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新区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思考、深刻领会,把《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并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首府新区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核稿人 傅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