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社区宣传) (公务员学法用法) (青少年法律讲堂)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全市通知安排,皇姑区精心策划,从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

2017年12月06日


(社区宣传)


(公务员学法用法)


(青少年法律讲堂)

201712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全市通知安排,皇姑区精心策划,从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组织全区各单位、部门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124日,皇姑区所属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9个功能区、124个社区的工作人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纷纷走上街头巷尾,深入单位社区,开展宪法讲堂、宪法宣誓、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律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分别设立展板、板报,LED宣传屏,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宪法宣传折页、民法总则宣传折页、衣食住行口袋书等宣传资料,进一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的良好局面。此次活动累计悬挂条幅标语50余副,宣传板报百余块,LED宣传屏近千块,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受到辖区居民群众的好评。同时,组织各级机关领导干部分别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宣誓人数达千余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提高其模范遵守宪法的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氛围。

此前,中共皇姑区委宣传部、皇姑区司法局已于11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发动全区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团队12个,先进个人47人。11月下旬,我区司法局与人社局联合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向全区公务员赠送全国“七五”普法系列教材《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1000册、普法笔记本2000册,并在全区公务员系统内发放“皇姑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试题”1000余份,推动了机关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意识。组织辽宁大学法学院学生志愿者团队、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治辅导员团队的大学生志愿者深入珠江五校、昆山三校、122中学等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法律讲堂10余场。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小学校发放《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500册、学法笔记本1000册,取得了学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司法局审核人:康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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