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历次修改(四)

2018年01月23日


中共十九大党章


2017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包括总纲和十一章五十五条。


党的十九大党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的指导思想;增写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位的内容;充实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的内容;调整充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内容;充实完善党的基本路线方面的内容;充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充实国防和军队建设、民族关系、统一战线、外交方面的内容;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领导的重要思想写进党章;对条文部分作了适当修改。


党的十九大党章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党的各级组织都提出了新要求,调整完善了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等方面的内容。经过修改和完善,党章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习近平: 《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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