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加强一季度重点区域周边污染管控工作
2018年01月30日
2018年,沈阳市优良天数目标为260天,按照于振明副市长在全市抗霾攻坚作战调度会上指示要求,一季度抗霾攻坚工作尤为重要。为更好地落实皇姑区抗霾攻坚各项工作,根据皇姑区领导的工作部署,要求皇姑区各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周边进行污染管控,确保完成抗霾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皇姑区采暖燃煤锅炉管控力度,要求燃煤锅炉企业严格落实“一炉一策”管理方案,排查各供暖燃煤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型煤宣传推广,对陵东街、文大路点位周边3公里范围内散煤燃烧、烧劈柴及型煤散煤混烧等居民采暖进行型煤替代,对已进行型煤替代区域进行复查,防止反复。
三是加大早晚高峰对陵东街、文大路敏感点周边主要道路进行管控,禁止乱停乱放,减少机动车怠速,减少尾气排放;继续做好两个监控点位每日夜间定点值守工作,要求重型卡车绕行敏感点,减少重型卡车尾气排放和道路扬尘的污染;在三环以内重点交通路口部署执勤警力,加大对重型柴油货车、农用车、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的管理力度。
四是督促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各种大型易扬尘物料堆实施有效抑尘措施,严查渣土运输施工车辆,要求上路车辆必须加盖,并做好抑尘措施。继续做好两个监控点位每日夜间定点值守工作,引导大型渣土运输车辆绕行。
五是抓好“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对皇姑区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彻底查准查清,全部建立台账,做到一街一册、一企一册,逐一明确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式整改。严格依照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复检验收,防止反弹。
六是辖区内禁止焚烧落叶、垃圾、杂物等;禁止零散祭祀活动,一经发现必须马上将火点熄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七是加大对辖区内露天烧烤的巡查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特别是重点监测点位周边、沿街流动商贩等,及时加强管控。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