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皇姑分局对中央环保督查信访案件开展自查自纠
2018年01月30日
为落实《皇姑区中央环保督查信访案件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进皇姑区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提高中央环保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落实省环保督查整改任务,环保皇姑分局副局长马吉军组织召开会议,研究中央环保督查组期间信访案件自查自纠工作。
会上,马吉军副局长对此次自查自纠行动提出具体要求,要求监察大队要坚决贯彻信访案件“立行立改”的工作原则,对中央环保督查期间交办与办结的案件要逐件进行审核和审定。执法人员在自查工作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改正,整改过程要详实记录,做到整改留痕。
此项工作已正式展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中央环保督查组期间90余件信访案件进行逐户逐家排查,实事求是办理案件,依法查处,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案件办理到位,为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