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区教育系统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

为了进一步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更加全面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幸福教育,9月3日,沈河区教育局党组、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党组联合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校级干部全员培训会。会议邀请沈阳市教育研究院决策咨询研究部部长、教授级高级讲师赵海千,做了题为《深入学习教育法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

2021年09月09日

为了进一步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更加全面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幸福教育,9月3日,沈河区教育局党组、沈河区教育研究中心党组联合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校级干部全员培训会。

会议邀请沈阳市教育研究院决策咨询研究部部长、教授级高级讲师赵海千,做了题为《深入学习教育法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校长队伍的责任与担当》的讲座。讲座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教育法,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双减”要求,打造幸福教育,阐述了新时代校长队伍的责任与担当。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数据支撑,让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会议就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更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要按照新修订的教育法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规范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检视办学理念,校正误区偏差,规范办学行为。三是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落实好“双减”工作为引领,为全市打造幸福教育提供沈河样板。

区教育局及区教育研究中心班子全体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校级干部参加会议。

撰稿人:张欣         审核人:王波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