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
2018年12月20日
黑龙江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更加关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让人民群众共享东北振兴成果。这一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作为奋斗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确定了到2022年基本健全民生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民生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对标对表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既下大力气解决我省民生领域的历史欠账,更要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民生支出。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工资、教育等基本民生支出。加大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严格执行低保申请核查程序,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杜绝“人情保”“错保”问题。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形成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范围,给予低保边缘群体更多关注和帮扶。
要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面对粮食政策调整及消费市场变化,积极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推进规模经营发展,增加绿色农产品供给,引导农村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稳定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要制定落实积极的人才政策。完善现行政策,既要扩大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又要兼顾政策的公平性和协调性,不断加大人才发展投入。关注和解决人才的住房、子女教育需求,为人才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加快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切实扩大和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
要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坚持分城施策、分层施策的做法,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精准化调控政策,加大对购房投机漏洞的精细围堵,严防各类炒房行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要积极促进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始终把就业创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继续抓好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四支队伍创新创业。特别是抓好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一轮东北振兴,引导毕业生到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就业创业。
要深入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实现绿色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罗丛霞,系黑龙江省政府研究室党组成员、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