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档案局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
2019年06月20日
6月9日是国际档案理事会确定的第十二个国际档案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良好氛围,6月11日上午,区档案局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以“新中国的记忆”为主题,紧密结合实际,重点突出对国家的档案法律法规政策、家庭档案、民生档案的宣传。同时,全面反映我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及人民群众生活的巨大发展。
区档案馆、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皇姑分局等部门及社区干部在北塔公园开展档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300余张、宣传册50册、宣传袋100个,接待档案咨询200余人。近期,区档案局还将开展“新中国的记忆”主题征文活动,档案业务交流等扩大档案影响,同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档案文化,通过“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增强社会档案意识,积极搭建档案与公众交流的平台,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公民的档案法制观念,也使档案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扩大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1948年6月9日—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会上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2007年11月,为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从此,国际档案日成为世界档案界的一个盛大节日。
国际档案日,为世界的档案工作者推动本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有助于提升档案在大众、政治家、决策者以及赞助机构中的地位,改变档案部门和档案专业的形象,让档案界发挥出它最充分的意义,从而建立起更大的信心与社会互动。
为更好地保护文献遗产、留存珍贵的人类记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1992年发起了“世界记忆工程”项目。截止今年,我国已有13项档案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其中包括:《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清代内阁秘本档》、《纳西东巴古籍》、《清代大金榜》、《清代样式雷图档》《本草纲目》《黄帝内经》《中国西藏元代官方档案》《侨批档案-海外华侨银信》《南京大屠杀档案》年《甲骨文》《近现代苏州丝绸样本档案》《清代澳门地方衙门档案(1693年至1886年》。
来源:皇姑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