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新闻】皇姑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1年03月16日

为进一步在全区营造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5日,皇姑区市场监管局、区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现场进行了集中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接待消费者咨询活动。通过挂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展板、现场咨询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消费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品质、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理念,提升广大市民的消费防范和维权意识;通过向35家辽宁省餐饮质量示范店授牌、向23家皇姑区放心消费示范店颁发证书和确定4条餐饮示范街的方式进行示范引领。同时,全区10个市场监管所和各消协分会在辖区内的其他多处场所也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以沈阳天地购物中心为中心会场,覆盖皇姑区全区的多点、多面、多形式的宣传网,集中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当日,全区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0余件、消费者咨询400余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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