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疫情防控曝光台(2022年第1期)
2022年11月27日
依据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70号和第71号精神,全市各类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四件套+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严禁体温异常、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人员进入场所。
近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沿街商户进行突击检查,并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6家商户进行责令停业整顿。
1.沈阳市皇姑区荆江街23号百家乐超市,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疫情防控要求,停业整顿1天。

2.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36号(1-3A-H)新天地超市,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店人员没有扫描场所码,未测量体温,停业整顿1天。

3.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73号春饼骨头私房菜馆,未严格落实71号令,容留客人店内堂食,责令停业整顿3天。

4.沈阳市皇姑区武功山路2号411宏来羊肉小吃部,未严格落实71号令,容留客人店内堂食,责令停业整顿2天。

5.沈阳市皇姑区清河街1号兴兴盛金海超市,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关停5天。

6.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42-2号沈老头包子铺,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出入人员没有扫描场所码,责令停业整顿2天。

为全力抗击疫情,打赢城区保卫战,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通举报电话:86218315,欢迎广大市民对疫情期间市场主体违反70号和71号通告要求的行为提供监督检查线索。
撰稿人:崔浩
审核人: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