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统计局“三条思路”提升统计法治工作质效
2019年08月19日
为全面落实统计法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强化依法依规统计责任意识,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影响力,大东区统计局围绕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制度引领,突出重点,学用结合,促进执法能力提升。
一、明确方位,规范执法,突出重点。大东区统计局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年度统计法治要点,立足区情实际推进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工作,从数据源头强化统计工作部署。一是完善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组织实施统计抽查工作。二是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明晰职责和事项流程,注重执法检查工作细节,做好执法检查证据收集和记录工作,做到阳光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从严从实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协调各科室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形成全局执法合力,增强法治战斗力执行力。
二、强化服务,知行合一,跟进督导。大东区统计局构建完善统计法治方法框架,将法治建设中普法与执法两手共抓,增强执法对象依法统计责任意识,促进统计服务水平效能提升。一是落实检查程序对象内容等要求,配合业务部门开展检查核实,将执法检查宣传作为与被检查对象交流指导的过程,加强与被检查对象的详细了解,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科学完整有效。二是深刻学习新时期统计法治工作新要求新任务,经常性开展学习统计法律行政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统计人员执法素养和调查对象的统计责任意识。三是及时跟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度,了解记录工作进程中各项重点难点。及时了解单位统计责任人和统计人员对各类统计依据资料档案管理留存工作情况,促进统计监督服务职能发挥。
三、归档总结,提升实效,深入宣传。大东区统计局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执法效能提升,认真分析归纳执法过程中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一是研习工作方案和执法检查报告,定期自查案件文书,核对指标数据来源,装订成册归档留存。二是求真求实提升统计执法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做好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将执法检查与实地指导相结合,强化统计执法规范性严谨性,打造法治工作专业化队伍,进一步提高依法调查能力水平。三是发挥统计诚信单位榜样引领带动效应,宣传优秀单位先进经验做法,强化统计法治看齐意识,营造诚信统计良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