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2019年11月14日


2019年7月,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年度审计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诸多困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不断创新审计模式,在沈阳区县(市)中,率先对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大数据审计,实现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对区本级与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敢碰硬,不回避,不掩饰,提出的改进意见切实可行,对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对审计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

对此,区审计局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整改,确保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一、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初审审计力度,加强对项目资金预算的审查,从源头上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规范;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继续开展一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重点事项大数据审计。

二、强化专项资金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紧盯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民生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强化绩效审计,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一是突出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发挥审计促进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积极作用;二是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绩效审计,强化各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三是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审计,对三公经费、公务卡支出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促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运行效能。

四、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把控债务风险。一是加强债务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督促财政部门加强对债务资金项目管理,提升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定期审计,促进政府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债务预警机制,建立债务偿还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成果利用。一是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审计整改行为。针对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常务副区长、区长及区委审计委员会先后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相关被审单位按照审计建议制定并完善了有关制度,有力的促进了问题整改;二是注重分析总结。定期召开审计业务分析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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