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大东区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01月13日

根据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要求。2019年,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城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三城联创”为抓手,牢固树立“城管为民”的思想,加强科学决策,坚持规范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提高服务效能,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2019年以来我局在城管工作方面不断取得佳绩。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改革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根据《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沈大东发【2017】47号)精神,正式挂牌成立了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今年,又按照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将综合执法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积极探索推行城市管理体系大部制改革,将管理和集中处罚职能分开,成立了大东区城管局和大东区城建执法中心。实现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管理及处罚的权限平稳过渡,初步建立协调和保障机制,构建了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工作保障组织化

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班子会多次听取依法行政推进情况汇报并部署工作措施。一是调整完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布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二是落实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按照法治城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三是努力提升领导法治能力。坚持把党纪挺在前面,引领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继续把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行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制度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局领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研究推进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及时制定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并在年度工作中抓好落实,认真完成区政府工作要点中各项分工任务。城管局属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由领导班子组成的城管局法治建设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明确了具体审核的内容及审核标准,细化了审核程序,制作了清晰、详实、严密的审核工作流程图。

(四)依法履职,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省、市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监管工作,公布部门权责清单、执法清单的工作部署,按照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和办事大厅建设,先后完成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等资料的整理、填报工作。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二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接收市级水利行政许可下放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职责范围与权限,明确了各级城市管理属地责任。三是大力推进信用约束制度改革,推进负面清单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城市管理职能与工作实际,加快起草园林绿化、垃圾收运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退出机制,将获经营、建设、施工单位行为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参与商事活动重要考量依据。

(五)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

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我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研究推进我局推进法制工作的具体措施,根据部署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2名专业律师,为局机关专职法律顾问,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依法决策文件的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加强法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局内设法制机构的职权职责,新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充实了法制工作力量。通过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使对全局依法行政、执法决定依法作出得到了有效保证,全体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程度、依法履行职责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能力建设同时得到了强化。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今年来,我局坚持突出在保证执法主体资格合法、严格执法职责权限程序、正规执法文书使用制作方面,全面提升全区城管队伍行政执法能力素质,提高全区城管系统依法行政质量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以市、区法制机关制发的统一标准,重新向司法局申请行政执法主体备案并公示,重新调整权责清单,公示执法清单,制定“三项制度”等相关规范。严格审查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资格审查,严密组织申领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有两个执法人员参与,并履行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等基本执法程序。

2、是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机制。我局始终把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章作为规范执法行为基本准绳、规则紧盯抓落实。今年,我局制定完善了《大东区城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大东区城管局行政执法问责制》,对《大东区城管局执法工作规范》作出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我局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体系。

3、是加强重大案件法制审查。坚持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制度,根据规定的执法、处罚权限,区分不同性质案件与情节加重,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必须报局法制机构审核,再上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我局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保证畅通举报电话、信访接待等诉求表达渠道,做到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用心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转办相关事项、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对不属我局职能范围的事项,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市民向相关部门反映,使一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八)多措并举,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我局以“七五”普法为重心,以“三城联创”为抓手,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落实学法培训计划。结合城管职能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大东区城管局学法计划》,明确年度学法重点内容、学法人员对象、学法时间安排。二是严密组织学法培训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我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法制办组织的法律、业务、执法证上岗等项培训。对全体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全部覆盖一遍。三是严密组织执法证及年度学法培训考试。注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管理,组织5名人员参加市行政执法证申领考试,有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

(九)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大东区城管局行政执法问责制》、《大东区城管局责任制》、《大东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定》、《大东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办法》,《大东区城管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办法》、《大东区城管局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不断建立完善本系统行政执法内控监督机制。二是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监督。今年,我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切实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情况,对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对外公开,设立投诉电话接受市民监督。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短板,谋划下步工作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短板是:

(一)主要是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还有待完善,保障公众重大行政决策参与度还有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二)依法依规公正执法法治观念有待加强。主要集中反映在查处历史违法建设问题上难度大、数量多、范围广,开展查处违法建设行政执法、作出处罚决定压力大、难作为。

(三)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性不强,服从意识强于程序意识。部分执法人员使用法律文书随意性大,法律文书填写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决策程序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凡已纳入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在提交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前,必须先送交法制机构作出法制审查意见,凡未提交法制机构作出法制审查或审查意见不通过的,一律不得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快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过错责任追究、年度考核评议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力度,通过建立落实任务倒逼、责任倒查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大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法治化水平。

(三)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培训。继续开展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增强队伍利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学法普法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学法教育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手段,采取上下联动方式,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组织举办现场教育活动,派发法律宣传册子、单张,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创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社会条件和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

 

                      

 

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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