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有力度 便企利民多举措

2020年02月06日


 

自疫情发生以来,大东区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落实带班值班制度,局党组带领全体机关干部把初心写在行动上,把使命落在责任上,在疫情防控上彰显力度,在服务保障上创新举措,做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主动服务企业,简化办理流程助力企业发展

人社局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驻区企业上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简化办理流程、施行容缺办理,主动为企业服务。在我市重点项目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项目(大东厂区)总装物流车间(含EEX二期部分)标段项目建设中,局业务科室积极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沟通,指导企业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利用企业工作群指导区域企业网上办理备案登记,在疫情期间实施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共为区内新注册的三家用人单位审核了八名劳动者用工手续。

推行线上办理,减少窗口业务办理人流密集 

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优势,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开拓人社各类业务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途径,确保服务企业群众不间断。推广区内劳动者通过“盛京好办事”APP网上申领《就业创业证》、失业职工通过APP网上办理报到;建立大东失业公众号、创建大东退休登记微信群、创业贷款群,通过扫二维码进群申报办理相关业务,一对一为群众答疑解惑;实行公开办公电话、公布科室负责人电话,各业务科室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为企业群众咨询解答政策;劳动仲裁院开通仲裁相关政策咨询、庭前调解电话渠道,对当事人需要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提交材料、递交答辩书、提供相关佐证的优先选用邮寄方式办理。局机关进一步做好公共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安全工作,加大公共服务场所预防性消毒。

落实工伤政策,切实保障参防人员合法权益

为确保被疫情感染后工作人员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参与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10号)要求,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和工作人员(按各级政府防控疫情的要求参与防控而感染的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认定工作开设“绿色通道”,通过电话备案和预约服务等“不见面”方式进行,并视同为申请时间受理。

顺延申请时限,以人为本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疫情当前,人社局积极发挥政府工作职能,按照“审批业务网上办、特殊业务延期办、紧急事项预约办、相关待遇不影响”的总体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保障大东区域百姓的切身利益。退休审批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审批,线下办理容缺审批; 失业保险延长预停保办理时限至月末,实行参停保容缺办理;退休登记、工龄认定等事关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大局,相关业务科室紧密配合,保证退休人员待遇不受损失;工伤认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疫情防控时间的要求,对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适当顺延;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根据具体情况相应顺延。

畅通举报渠道,构建疫情防控期间和谐劳动关系

防疫期间,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局信访科、农民工清欠中心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劳动监察中队通过张贴公告建议投诉者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投诉形式进行维权,监察员通过投诉举报平台为区内劳动者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维权服务,所有群众来信、电话和网上投诉正常受理,确保疫情期间投诉举报事件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满足劳动者对解决劳动纠纷的需求,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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