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积极采取“五大举措” 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021年06月21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提升社会信用环境,大东区积极采取“五大举措”,扎实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创建诚信示范,发挥模范作用

一是扎实推进诚信创建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按照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求,大东区积极组织区内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加大沈阳市诚信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宣传力度,鼓励推荐区内企业参加评选,同时耐心细致为企业解答参评政策及其他疑问。参评名单形成后,大东区积极通过“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网站查询参评企业信用状况,进一步筛选出信用评价更高的企业参评。二是积极开展诚信示范街道申报工作。大东区积极组织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沈阳市诚信创建示范街道(乡镇)工作,经组织筛选,推荐了上园街道参评,同时按要求精心准备诚信创建示范街道评价材料。

二、推进信息公示,优化营商环境

沈阳市开展“双公示”信息公开评估工作后,大东区按照市发改委最新要求,组织区内各信源单位召开工作会议,认真部署“双公示”信息公开评估工作,要求各部门提高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对本单位上一年度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信用中国(辽宁沈阳)”系统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结合沈阳市抽查大东区卫健局、生态环境大东分局“双公示”信息公开情况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联合惩戒

大东区积极组织区内各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相关领域“红黑名单”认定、退出和奖惩制度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大东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区内职能部门“红黑名单”报送制度,协调区内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在市直部门指导下,掌握本领域“红黑名单”制定流程及发布、使用规定,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领域企业“红黑名单”,区内按季度进行汇总。

四、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信用建设

在生态环境、税务等领域,大东区积极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东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双公示”工作,累计行政处罚公示8家,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大东区税务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扎扎实实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此次信用等级评定共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人为21334户;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1年大东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大东区2021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建立了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五、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

大东区印发了《大东区企业诚信宣传工作方案》,营商局、市场监督局、税务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在本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企业信用宣传,加强企业“红黑名单”宣传,提高企业对诚信经营的重视程度,努力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的信用氛围,促进大东区营商环境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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