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办理公告

2023年02月16日

公告内容包括:申报时间:2023年2月16日-28日

申报地点:大东小什字街140号

申报条件、委托程序(见附文)

材料投送方式:邮寄或上门报送

受理机构: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指导科

  

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提供职业培训质量,确保就业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8]11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 [2017]164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职业培训的政策精神,结合辽宁经济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是指:由培训机构组织,为符合享受政府补贴条件的人员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专业转换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及其他项目制培训等。

第四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省就业人才服务部门负责全省培训机构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 辽宁省境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

第六条 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委托。

第七条 委托的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化管理,委托期限由各市自行确定,各市委托的培训机构要在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省就业服务部门备案。

第二章  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条件

第八条 申请单位的条件

(一) 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三)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

(四) 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同时符合教学及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六) 政府补贴培训专业(工种)应在申请单位办学许可范围。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七) 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八) 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第九条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规模,开设职业(工种)、师资配备、培训能力、培训等级、主要就业方向、相关管理制度;

(三)申请单位法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证明,包括办公、培训、实训场地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自有场地应该出具产权证明,租赁场地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或合同、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五)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请单位注册资本及经费来源、资产的证明文件;

(六)《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附件1);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办理程序

第十条 发布公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本地区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申报时间、申报地点、申报条件、委托程序、投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第十一条 申请受理。

(一)申请。申请单位根据公告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 组织评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第十三条 公示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都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公示委托培训机构名单,通过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作出委托决定。

第十四条  签订协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的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附件一:《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表》.docx

  

大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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