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2017年04月11日
近日,沈阳市环保局浑南分局组织区城管执法局、浑南水务集团、沈阳市水务集团三、四、八水厂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会议,通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实现统筹配合,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
一是统一认识,严格依法强化饮用水源区保护。环保分局对前期集中式饮用水源井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并组织参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沈阳市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和《沈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各水厂汇报了各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监察大队与水厂进行对接,对水源地存在垃圾等问题研究了相关解决办法。
二是明确责任,为水源保护提供保障。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分工,由环保部门负责一级保护区内的企业问题;行政执法局负责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生活垃圾清理及旱厕的清除和搬迁;对于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构筑物问题,由环保分局上报区政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