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六市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
2017年04月17日
4月10日至14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邴志刚、佟志武分别带队,来到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葫芦岛,就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各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有关情况的汇报,并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检查组分别来到沈阳浑南区中小学餐饮服务中心、沈阳红星美凯龙浑南商场、抚顺市浙商商城、抚顺亲亲食品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葫芦岛益丰(集团)运动服饰有限公司、西门子工业透平机械(葫芦岛)有限公司,大连商场、大连检测科技园、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辽宁科大聚龙集团、丹东新柳日用百货商业城、丹东思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地,实地考察、现场调研,检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组围绕检查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通过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听取省人大代表建议、现场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既总结梳理了我省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又突出了问题导向。就法规之间如何衔接、知识产权违法成本不高、部分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需要提升、部门联合执法运行机制需要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有待提高、质量基础建设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各市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市高度重视贯彻产品质量法,组织领导有力,政策措施完善,注重教育培训,质量基础工作扎实,执法监管严格,各部门齐抓共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检查组指出,产品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是对群众利益最好的维护。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工作机制、考评内容,确保产品质量法有效实施。要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约束机制,主动作为、强化源头管控。加强质量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调动相关部门与企业积极性,形成监督管理合力,严格查处违法案件。政府部门间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协调衔接、协同联动,司法机关要依法办案,人大要对执法机关执法情况依法监督。
检查组强调,政府要大力发展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发展质量认证产业,提高检验检测和认证工作水平,为保证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有效服务。不同地区产业不同,各市检测中心不必大而全小而全,应突出特色,适应本地企业要求。要加强质量标准等基础建设,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上台阶上水平,切实解决好“重设计研发,轻标准转化”“重标准制定,轻标准实施”的问题,做到“无标建标、有标达标”,培植出一批在省内、国内甚至国际都具有标志性的品牌。要进一步加大对产品质量法的宣传力度,深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质量法治意识,提高全民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产品质量文化建设,树立全民产品质量意识,真正做到“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以“质量强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文化建设上引领质量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执法检查组委托各市深入自查,本月将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汇总检查情况,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研究起草执法检查报告,并于4月底完成执法检查报告的起草和上报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产品质量法提供参考。(记者赵英明王继富刘家伟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