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扶持政策更具体更实惠
2018年08月29日
8月28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促进先进制造、融资租赁、金融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这是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沈阳乃至沈阳经济区加速产业集聚,助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有益探索。
此次发布的促进“三大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政策明晰、门槛低、操作性更强、补贴额度更高,重点对先进制造、融资租赁、金融服务产业政策奖励标准、申报条件进行细化,对申报时间、申报要件、审核兑现流程进行规范。其中,先进制造业分为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等14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200万元,每年一季度开始申报。融资租赁业分为企业落户增资奖、扩大业务规模奖等9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500万元,企业贡献奖励每年1月和7月份申报,企业落户增资等奖励一般采取企业随时申报;重大项目可随时申报。金融服务业分为金融、股权投资、商业保理以及金融创新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2000万元,除企业贡献奖励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申报,其他政策企业可随时申报,每季度末集中审核兑现。(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孙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