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 第二十三批45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浑南区3件
2018年11月16日
11月2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二十三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45件,涉及10个区、县(市)和2个市直部门,其中和平区6件、沈河区6件、铁西区2件、皇姑区7件、大东区8件、浑南区3件、于洪区3件、沈北新区2件、苏家屯区5件、辽中区1件、市环保局1件、市水务集团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65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22个、水环境问题11个、噪音问题13个、生态环境问题1个、辐射问题3个、土壤问题8个、其他类型问题7个。
沈阳市第一时间启动第二十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案件属地负责原则、案件首办负责原则、案件办理迅速及时原则、案件办理认真准确原则,全部转交给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