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一天就是认真履职的一天”——记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侦监负责人黄恒江
2018年12月26日
从检26年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部门负责人黄恒江,从最开始案件收发、订卷归档,到独立办案、行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权,脚踏实地、恪尽职守。作为侦查监督科部门负责人,他主动承担办理科室内的新情况、新类型。检察工作寄托着黄恒江的青春理想,承载着他对检察事业的至高敬意。
承担新任务,他脚踏实地干。2017年11月,浑南区检察院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后,黄恒江主动要求其负责的办案组承担全部扫黑除恶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按照省、市检察机关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要求,办理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批捕工作应在受理当日审结。而涉黑涉恶案件往往人员众多、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在办理郭某某涉恶团伙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中,黄恒江提前进入专案小组,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反复研究案情。他对供述稳定的犯罪嫌疑人前移提审程序,对嫌疑人的辩解做好证据审查提纲。在该案进入检察系统当天,面对案头半米多高的14本卷宗,他无暇多想,一头扎进案卷的审阅、摘录中,最终形成长达36页的审查报告,并于受理当日审结。
黄恒江脚踏实地,恪尽职守。“干一天就是认真履职的一天”。他先后荣获沈阳市劳动模范、沈阳市政法系统“百岗创优”先进个人称号,多次荣获沈阳市侦查监督系统“十佳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记者黄璐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