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0年12月24日
12月23日,浑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区委书记、沈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单义,区政府区长、沈阳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闫占峰,区政协主席周武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光熙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汉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力助推浑南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扣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区重点工作,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切实担负起重要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实施依法监督,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新时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整体工作实效持续增强。秉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会议要求,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的各项要求,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全力打造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引领区为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炳文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波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浑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浑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以及浑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