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岗位之星】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永远在路上
2021年05月07日
刘艳福
男
46岁
中共党员
1998年11月参加工作
现任
浑南公证处主任 党支部书记
刘艳福能够带领浑南公证处全体同志坚持拓展公证业务,完善公证服务,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服务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
刘艳福能够按照沈阳市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沈阳市浑南公证处服务营商环境20条服务承诺,包括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实行公示制、服务承诺制、法律援助制、开通“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容缺受理制、即时出证制等制度,带领全处努力践行服务承诺并坚绝贯彻执行。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浑南公证处开通了网上受理平台,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12348辽宁法网、公证云APP在线办理公证业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时办理公证业务。实现了“网上预审当场受理”、“网上预审当场发证”的改革,通过与当事人的事先沟通,公证材料网上审核,网上受理,即时发证,努力做到办理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进而做到“一次也不用跑,公证服务到家”。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工作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公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艰克难,提升公证的服务水平。
落实公证质量管理各项规定,严把公证质量关
严格按照法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办理各项公证业务。刘艳福带领全处加强公证业务学习,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做到大胆试、大胆闯、依法办,加强“窗口”建设,让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公证业务,实行处务会集体讨论制度。落实沈阳市办理公证事项“告知承诺制”,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剔除公证业务中的各种不必要的障碍,减少办证环节,优化服务程序,实现打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拓展创新公证业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刘艳福带领全处工作人员致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与浑南区人民法院沟通,开展了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的对接,全面参与人民法院的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各个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派驻专人在浑南区人民法院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对商标、著作权等维权提供网页保全证据,微信保全证据公证服务,对购买盗版侵权物品保全证据等提供法律保护。
2021年,刘艳福带领公证处全体同志共办理公证6471件,完成司法辅助67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72件,提供上门服务107件,开展法律援助40件,减免公证服务收费32000元,出色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刘艳福将带领公证处全体同志,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服务为民、清正廉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的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