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岗位之星】依法办案 维护营商环境

2021年06月02日

刘涛

40岁

中共党员

现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

一级检察官

刘涛在办理郭某某恶性垄断寻衅滋事案中,因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给我区营商环境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引起了省、市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市委主要领导作出“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办”的批示。刘涛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充分发挥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并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9人,追捕同案犯罪嫌疑人8人,重拳打击了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有力震慑犯罪,向企业表明了检察人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盗抢企业资财等侵犯企业投资、经营权利的刑事犯罪的决心,让企业和受害人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浑南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与投资环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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