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浑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对区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06月02日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浑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浑南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对区纪委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认为,报告对区纪委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是符合实际、实事求是的。五年来,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区“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我区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大会强调,未来五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新一届市纪委和区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改革创新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实现区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