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财政局全力保障疫苗接种为全区人民构筑坚实免疫屏障

 为贯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推进和平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省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1]77号)文件精神、沈阳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和平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平

2021年06月29日

 为贯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加快推进和平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省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1]77号)文件精神、沈阳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和平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平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工作,多措并举保障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职责。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和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经费预算、资金拨付、政策宣传等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全面保障。和平区财政局根据国家要求,保障疫苗接种过程中涉及急救药物、接种台及接种设备增设、接种处置及人员补助等各项经费及时落实,目前已安排资金538.45万元用于购买疫苗冷藏运输车、构建智慧疫苗管理系统、设立疫苗接种点等多项工作。三是加强监管、提高效益。和平区财政局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疫苗接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保障疫苗及接种费用及时、足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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