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组织对我区药品生产经营及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开展调研

2016年07月29日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药品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辽食药监[2016]55号)文件精神,摸清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管人员及企业现状,进一步理顺药品生产经营及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体制,8月4日,市编委办二处李岩处长及市食药监局一行共4人组成联合调研组,来我区进行调研。

  调研组在区政府1801会议室听取了我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详细了解了我区药品生产经营及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人员的基本情况。调研组对我区严格落实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区编委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参加了调研座谈。(通讯员:贺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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