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医用织物监督检查工作

2016年07月29日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监督蓝盾三号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织物清洗消毒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为加强浑南区医疗机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了医疗机构织物清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浑南区内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14家,其中自行清洗的医疗机构7家,委托外单位进行清洗消毒的医疗机构3家,其它机构无住院诊疗服务。二级医疗机构中的浑南新区医院、与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签署了委托清洗消毒协议,所有织物类物品每日由专人专车送往医大进行清洗消毒,有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浑南中心医院及一级医疗机构中的深井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463医院的洗消中心签订的洗消协议,三家外洗医院根据《消毒技术规范》3.13织物消毒标准对洗涤单位进行过实地考察。有7家设有病房的机构设立了洗衣洗衣房或设有洗衣区,重点检查了组织管理框架、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制度、洗涤消毒标准操作规程等;二是洗衣房的规范设置,包括流程布局、功能分区、人流物流通道等;三是洗涤消毒过程,包括分类收集、分批或分机洗涤、洗涤消毒程序、织物储存、发放等;四是洗涤消毒效果,包括织物表面洁污情况、微生物监测记录等;五是环境清洁消毒、运送车辆及消毒、手卫生设施、人员卫生防护和健康状况等;六是消毒剂的进货验收、使用等。总体上一级医疗机构的织物清洗工作做不到位,针对检查的总体情况,区卫生监督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指导与培训,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各机构限期整改,力争达到规范要求。

  在整治期间,卫生监督所协同区疾控随机对检查医疗机构的重点部位(手术室、ICU、新生儿病房、外科病房等)的织物清洗消毒效果进行现场检测(ATP荧光法),检查结果均为阴性,同时责成委托外洗机构定期做织物消毒效果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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