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探索推行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机制

2016年10月27日

  为加强文化市场诚信建设,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以及文化部《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和《沈阳市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浑南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本着人性执法、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了《浑南区市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浑南区大队将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开展行业试点,对文化产品及经营主体有严重违规行为且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的,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将按照相关规定,将“黑名单”数据提交社会诚信体系予以应用。被列入“黑名单”的文化产品及经营主体将纳入重点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也将对诚信守法经营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将予以政策奖励和扶持,鼓励经营业者努力打造和谐良好的经营模式,形成健康发展的文化市场经营业态。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探索,逐渐形成完善和成熟的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体系,根据“黑名单”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监管,有效配置执法力量,节约行政资源,切实加大违法行为的违规成本,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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