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局空港分局强化桃仙机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
2016年12月02日
沈阳桃仙机场周边共有5家广告经营单位,有灯箱、吊旗、电了屏等广告173个,今年国家工商总局“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等审批事项”后,浑南区市场局空港分局转变监管方式,由事前监管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我们以航空公司服务台、候机楼、公路两侧、宾馆、商场、超市等为重点区域,严把广告宣教、检查、执法关,对户外广告、公益性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对违法广告进行严查。
一、精心部署,广泛宣传,严把宣教关
分局印发了《关于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等审批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利用宣传单、机场公告栏及“3.15”消费者权益日、“5.31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对等进行广泛宣传,分局与桃仙机场广告公司召开机场广告企业代表和经营者代表座谈会,全面宣传和讲解新《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特点和处罚力度,不断强化广告经营单位自觉抵制违法广告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净化户外、公益、印刷品等违法广告的产生。同时,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广告市场主体的自觉守法和诚实守信意识,为广告市场的合法有序运行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监测,实时管控,严把检查关
一是强化户外广告的检查。对机场周边、侯机楼内、公路两侧、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灯箱、展示牌和店堂广告等开展流动性监测检查,确保公共场所无烟草广告和违法广告的发布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广告行为,分类做好记录,通过行政约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当事人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发布,立案查处。二是加强公益广告的监管。重点是机场公路两侧、侯机楼内等。对不符合公益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将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节采取相应的执法监管措施。分局与机场广告公司统一规划、指导,促进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公益广告活动,配合我市的宣传重点和重大社会活动,指导各类媒介单位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广告资源,以保证公益广告更好地发挥宣传效果。三是规范印刷品广告发布行为。一是加强广告制作发布的事前法制宣传和行政指导,使经营者明确印刷品广告发布后的影响。二是规范印刷品广告的制作,针对广告内容、用语、形式等方面展开事中指导,降低印刷品广告内容违法率。三是进行必要的阶段性集中治理,强化事后规制。对机场内的超市、商场、书店等经营场所的印刷品广告开展统一大检查,及时将违法广告清理出市场。
三、轻微预警,以会代训,严把指导关
强化行政指导,提升广告监管效能。一是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意见》,发挥行政指导职能,结合辖区实际,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广告企业的分类指导,鼓励广告龙头企业积极创新,做大做强,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二是开展有效的行政指导。通过采取上门指导、行政约谈、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督导活动,把预警教育、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融入日常广告监管活动之中。对广告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经营户,采取约谈和告诫的方式进行纠正,并结合行政回访,实现广告发布前、发布中和发布后的全面监管与指导,提升广告监管效能。
某广告公司因管理不善,未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公司内部十分混乱,广告主来公司查询广告内容无法查询,管理人员口头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指导,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突出重点,严格规范,严把执法关
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对利用户外、印刷品、灯箱、报刊、商品说明书等媒介,发布内容夸大不实的医疗、药品、保健品、食品、房地产、投资(担保)、美容化妆等虚假违法和妨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害广告行为进行了重拳打击,大大地震慑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人员。沈阳某广告公司发布房地产商品房广告过程中,对广告中的内容未进行认真核查,管理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此情况后,对该广告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立即对该广告停止发布,待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发布。(区市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