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后勤服务,助推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1年08月16日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有效地做好机关物业服务保障工作,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秩序井然的停车环境,近期,我中心物业科制定了车位管理制度。
一、车位使用及分配。机关1号楼地下车位以区委、常委领导停放为主;机关3号楼地下车位以保障机关院内区级以上领导及各委办局正处级领导停放为主;机关3号楼如有空余车位按机关院内各委办局正处级领导任职时间进行分配。
二、车辆进出及变更。地下车位使用车牌识别系统,对进出的车辆进行车牌识别,实行一车一位管理,如有领导调动出机关院内或车辆变动更改,需要及时到物业科进行变更登记。
三、车位管理标准。地下车库采取固定停放管理,车位上方挂有对应车辆的车牌号码,防止随意停放,不规则停放;停车场内设有车辆行驶指引标志、车位标志,标志清晰、醒目、完整;保洁员对车库的车位、车道、设备进行清洁,地面进行定期清洗,保证车库的卫生整洁;工程维修员及时巡查车场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更换照明设备,保证地下车库的照明完好;保安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在地下车位站岗,工作时间定点巡逻,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车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领导。
物业科将严格依照车位管理制度分配及管理,在营造舒适的环境同时更好的提高机关物业服务水平,助推国际化服务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