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与区中心医院签订便民评定合作协议

2017年03月31日

  按照中国残联和国家卫计委制度的《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实施手册,为规范我区残疾评定工作,确保残疾评定客观、公正,简化审批环节,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服务,经市残联、市卫计委共同研究决定,3月27日,浑南区残联与浑南区中心医院签订便民评定合作协议,确定浑南区中心医院为浑南区肢体残疾人一、二级评定指定医院。

  协议签订后凡户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并自愿申办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申请人,可由本人或亲属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病历到户籍所在地园区残联提出申请。园区残联于每月10日前将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送到区残联汇总。区残联每月15日前将材料送到浑南区中心医院。待医院体检评定后,依照申请人材料和区医院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的信息上传至《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管理信息系统》。

  在收到浑南区残联报送的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病历进行研讨,并组成由5名专业医生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入户体检。对符合办理肢体残疾人证一、二级的申请人,由5名专家小组成员在评定表上签字,于体检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送回至浑南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此项协议的签订,将大大改善重度申请人的残疾人证申请困难,提升残疾人这一群体的满意度,幸福度,为沈阳市“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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