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召开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工作会议
2017年03月31日
3月27日,区委组织部组织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通知精神,对修订后的有关规定和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解读,部署2017年的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强化查核结果运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坚持从严把关,做到“凡提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会议要求,各功能区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要进行专题学习,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列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学习到位,落实到位。(浑南区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