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强化四项措施确保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取得成效
2021年08月16日
浑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立综合联络组及信访受理组、资料材料组、宣传报道组、安全保障组、问责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4月25日以来,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对重点信访事项亲临现场指挥,并多次组织召开中央环保督察调度会议,认真部署和落实省、市对迎检工作的各项要求。督察期间,全区45个部门2216人投入到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取得阶段成果。
一是立查立办,积极解决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为迅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浑南区信访受理成立统计上报小组,建立24小时值守、三方确责、案件办理及上报等制度,共接收35批189件案件,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得到查实,办结率100%,退件为零,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是强化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中工作动态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主要工作发布及时,渠道畅通,浑南区强化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动态发布和宣传报道。下发《浑南区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累计编制《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40期、《浑南区环保督察专报》31期、《浑南区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日报告》39期;组织上报5批12项工作档案资料87份;撰写各类汇报材料20余份、相关工作通知8份,编辑上报典型案例30份;监控新闻舆情64条,上报新闻素材2件,上报宣传信息33份。
三是加强巡查,保障区域安全稳定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浑南区加强安全保障力度,实行安全巡查,确保区域稳定。4月25日以来,区公安分局在沈飞技校分流点派出25名警力执行中央环保督查组在辽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对祝家污泥厂、名流公馆等重点区域投入50名警力加强安保。截至目前,浑南区没有发生危及中央环保督查组的案事件,没有发生涉及环保领域涉稳群体、重点人员的行动异常情况。
四是严格履行问责,依法追查违规违纪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转办的信访案件,浑南区积极查实进行办复,到目前为止,共对38件案件进行问责(有20件为问责结果相同件),其中,重点案件问责7件,一般案件问责31件。共问责62人次(实为48人,有9人被多次问责),其中,党内警告6人次、行政警告6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通报批评20人次、约谈15人次。其它延伸问责还在继续调查。
下一步浑南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案件办理中的整改工作,进行汇总整理、自查自纠、总结经验、制定措施和工作计划,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定期调度、督办,并将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扎实推进我区各项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浑南环保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