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无照经营专项整治

2021年08月16日

  日前,浑南区市场决定到年底前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有机废气排放专项整治。积极配合交通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维修行业无照经营业户依法查处。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功能区、物业公司协助摸排无证照经营工作的作用,拓宽无证照经营信息源,对投诉举报无证照经营机动车维修行为的,各监管所应立即组织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领域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要依照法律法规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查处的,要及时抄告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零配件、非法销售应报废汽车,以及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

  严把准入条件。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必须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能开展维修业务。对有证无照的,既要依法予以查处,又要允许其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对有照无证的,要责令停止维修经营活动,并限期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变更登记;对无证无照的,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规范经营行为。对不执行有关规定,经营行为不规范,虚报维修作业项目,只收费不维修或维修中漏项、减项、偷换汽车零部件、使用假冒伪劣配件,采用虚假广告招揽生意等欺骗、坑害用户的恶劣行为,依法严厉处罚。(通讯员:余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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