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多措并举规范无证幼儿园管理
2017年10月16日




目前,我区共有无证幼儿园160余家。虽然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学前教育资源紧缺的局面,但由于游离于教育系统监管体系之外,安全及师资等方面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存在着诸多办园隐患。
区教育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出台了《浑南区关于开展小规模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及幼儿临时看护点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加强引导、规范扶持、分类准入、分层提高”的原则,采取审批、备案、整改、提升、取缔等相结合的方法,规范无证幼儿园管理,满足我区适龄儿童接受正规学前教育或看护的需求,保障学前儿童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对园舍建筑面积为300—900㎡已开办且并未准入的小规模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审批(仅限于各功能园区普查名单内);二是对未达小规模幼儿园准入标准的学前机构认定备案;三是对小规模学前教育机构及幼儿临时看护点的安全卫生、人员资质、收费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四是对年审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区教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