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10月16日

  完善信用信息制度

严格执行《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

  信用信息收集

遵循客观、准确、公正、及时的原则,以行政许可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质量公告、监督检查记录等为依据,收集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检验抽验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表彰奖励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使用

信用信息要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过程中,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增加其核查力度,暂停或者不予审批;在日常监管中,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信用信息公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政务网站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媒体,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信息。

  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按照《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对被认定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据《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报区信用办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信用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突出信用宣传主题,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推进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通讯员:余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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