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新增市场主体近10000户

2017年10月16日

  日前,浑南区市场局针对小微企业初创和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关键环节、主要需求,进一步完善培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策措施,丰富培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载体,创新培育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式方法。做到“放”的更宽、管的更好、服的更优。运用“放、管、服”的“合武器”,为小微企业快速增长营造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为小微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促进全区小微企业“增量提质”,使其能生、能活、能长、能强。截止11月20日,全区今年新增市场主体9529户(其中:企业3299、个体工商户6166、农业合作社64) 。 继续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度,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到“一窗受理、联动审批”,把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19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对创业基地、众创空间、产业园区等区域内企业,将住所的登记管理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直接提交园区管委会等出具的住所证明文件,不再要求企业提交住所房屋产权证明和租(借)用协议。在更大程度上有效释放创业场地资源,降低小微企业的出生成本。

  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精神,开展企业的简易注销工作,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市场退出效率;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和释放名称、住所等企业登记资源要素。

  完善构建新型市场监管制度。通过大力宣传,加强引导等措施,使小微企业守信经营,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扩大企业信息公示范围,实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0%。完善涉企信息公示内容,为政府和社会查询提供可靠保障。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市场主体,允许其大胆尝试,先发展、后规范,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加强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予以限制或实施市场禁入。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机制,实行“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数据监测等形式,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小微企业在公示信息抽查中,非主观故意填报错误的,允许其改正错误信息,不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实行柔性化和人性化监管。加强行政检查的计划报送和备案管理,除依法抽查外,不再对小微企业进行检查。对属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畴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罚,积极采取行政告诫、警示等方式指导小微企业合法经营。使小微企业在宽松和谐的环境中成长壮大。

  加强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突出增加信息录入数量、强化功能作用发挥、扩大社会知晓度“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区的“三进”等方式,大力宣传小微企业的功能作用。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向有关部门共享小微企业基础数据,提升扶持小微企业政策落地的精准性。

  建立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依托就业培训基地、就业见习基地、技能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创业训练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并与高校、功能区、创业基地、众创空间以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联办,走进高校、众创空间、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园等场所,不定期或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创业辅导活动。宣传讲解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双创”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大学生、复转军人、农民工、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建立创业指导服务台账,确定创业辅导站和“三个基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台账动态管理,详细记载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情况。

  引导小微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利用国家工商总局在沈阳设立商标注册受理窗口的优势,引导小微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施商标发展战略,促进商标品牌提升。同时,引导强化小微企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识,增强靠商标品牌立企强企的意识。支持小微企业创立自己商标品牌的产品和服务。

  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激发创业新活力。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非公党建工作体系;扩大“两个覆盖”,深入实施“小个专”党组织组建集中攻坚行动;强化基础保障,探索实行“互联网+非公党建”管理模式;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培育一批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典型。(通讯员:余甫炎)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