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被正式列为国家级污染源普查试点区

2018年03月12日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污普[2018]2号,以下简称《方案》),浑南区被确定为国家级普查试点。在全国17个国家级试点中,浑南区是辽宁省唯一一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浑南区将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近期制定《浑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方案》,逐步推进浑南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带动全市乃至全省污普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区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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