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2018年06月04日

  尊敬的污染源普查被调查对象: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普查涉及全市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备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凡在我浑南区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环境保护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本次普查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

  届时,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将佩带污染源普查证件入户走访,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普查机构和普查员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普查数据不作为对被普查对象实施罚款和收费的依据。我们对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配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深表感谢!

  浑南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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