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坎街道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

2019年03月01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请示报告条例》),按照区委常委会议要求,高坎街道于3月25日下午,在街道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参加学习的有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机关全体干部。

  学习会议邀请了沈阳市委党校党建理论政策研究室刘工力教授为全体学员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阐述了两个《条例》的出台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把握的重点方面。通过刘教授深入浅出的辅导,解答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刻揭示了农村工作中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尤其是工作中对重大事项如何进行请示报告进行了系统的介绍。为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依规、依则办事提供了较强的指导。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国128万个农村基层党组织、3500万名农村党员,广泛分布在乡村大地、构成了严密的组织体系,具有团结带领亿万农民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的强大组织力。《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街道党工委书记刘鹏同志对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基层党组织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的要求,精心筹划组织,充分利用“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学习强国”等新媒体,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组织生活会、党课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为高坎街道的高质量发展和全方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制度保证。(高坎街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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