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仲裁科获评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和平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授予沈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等50家单位为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等90个岗位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其中,沈阳市获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共6家,获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

2016年11月16日

  和平新闻网讯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授予沈阳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等50家单位为首批“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等90个岗位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其中,沈阳市获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共6家,获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共15个,获奖数量在全省各市中排名第一。

  据介绍,自2015年1月起,沈阳市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机关和广大公务员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开展“双示范”活动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重要载体,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为民服务的先进典型。

  “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处(科)室。创建的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策咨询、社会管理或社会服务职能,直接服务于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处(科)室。

  沈阳市获评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6、法库县法库县人民法院

  沈阳市获评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单位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

  2、沈河区新北站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

  3、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4、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委宣传部综合科

  5、铁西区七路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科

  6、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7、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驻浑南政务服务中心注册登记办公室

  8、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9、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10、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11、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12、市卫计委行政审批办公室

  13、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

  14、市信访局教育培训处

  15、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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