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迅速采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

2020年02月04日

为防控疫情,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区政府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八项措施》。高新区企业服务办(企业服务中心)迅速启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努力把区政府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关措施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确保疫情防控和审批服务“两不误”“两促进”。

结合工作实际,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落实“八项措施”将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审批效率,对“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项”开辟应急审批“绿色通道”。为此,由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项目立项、建设施工、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等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组建了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工作小组,确保小组成员随时开展审批工作。

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工作流程规定,企业服务中心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或上级工作安排,确认“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项”,启动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同时指定项目审批牵头人,对项目审批工作一包到底;项目审批牵头人召集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对项目单位进行综合告知及审批辅导,一次性发放“审批事项要件清单”、“‘绿色通道’审批受理通知单”以及其它告知性文件;在项目单位签署“审批要件提报承诺书”、“项目依法建设承诺书”后,按“先发证、后审核”的承诺制办理方式,相关行政审批行政部门向项目单位发放“‘绿色通道’预审批批件”,与正式审批批件具有同等效力,项目单位可据此开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待项目单位提供合法审批要件及相关材料,并经过现场勘验、各种论证等法定程序合格后,再换发正式审批批件。

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实行项目审批即来即办,并组织开展全程代办、上门服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各审批窗口统一将业务咨询电话转移至工作人员手机电话,确保随时接受企业咨询及业务办理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审批窗口实行值班制办公,随时接待办事人员,并即时将审批申请转达相关审批人员;凡企业提出申请,各审批部门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即来即办。同时,积极推行“线上办理”,组织开展“有需求,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指派专人全程代办或上门服务,强化线下咨询与预约,提供批前辅导,确保特殊期间审批服务的不停歇、不延误。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细则”规定,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工作的过程及结果,要向区营商局、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以及市营商局有关部门备案,涉及自贸区沈阳片区的项目,还要同时向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备案。区营商局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工作小组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质询和调查,对应作为而不作为人员,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对决定实行“先发证、后审核”的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审批事项,如果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不执行的,企业服务中心将有关情况报区营商局进行处理。通过采取上述保障措施,确保区政府“八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与全区人民一起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双胜利。(沈阳高新区综合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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