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开展浑南区非一套表抽样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工作
2020年03月14日

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关于做好我市非一套表抽样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的通知》(沈统发〔2020〕3号)文件精神,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具体要求,区统计局积极部署,迅速开展工作。2020年3月处于劳资工作改革的开始阶段,我区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完成了对85家国家规下样本单位的核实工作,并与各单位建立统计报表联系,进一步提高调查单位对统计工作的配合与重视。按照“在地统计”原则,统计局劳资统计人员带领各街道统计工作人员到重点单位进行走访和调研,为规下劳资单位报表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加强沟通配合,注重上下联动。3月11日至3月15日,统计局协同浑河站东街道、五三街道、白塔街道统计工作人员,到辽宁人民剧院(辽宁儿童艺术院)、辽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实地了解各单位人员及工资基本情况,并将市局文件、劳资制度送到各重点单位。通过此次调研不仅提高了报表单位的对统计工作的配合度,同时也加强了各单位对于统计报表的重视程度,真正做到上下互动,与基层调查单位密切沟通,及时为企业答疑解惑,为提升劳资数据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业务水平。我们在传达市里文件精神、深入了解企业实地情况的同时,认真梳理报表过程中常见错误及解决方法,加强对各样本单位关于劳资报表的培训和指导,特别是对劳动工资指标、平台操作不熟悉等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使街道统计人员能尽快熟练掌握各项指标的含义,都能熟练平台上报流程,强化业务精准掌握,确保报表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切实夯实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区统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