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和平新闻网讯   1月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84个受表彰的中级和基层法院之一,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和平法院建院68年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和平区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019年01月22日

  和平新闻网讯   1月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84个受表彰的中级和基层法院之一,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和平法院建院68年以来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和平区法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合力、抓机遇、谋发展,将求真务实,抓牢审判执行作为第一要务,筑牢防线,打造过硬法院干警队伍,深入推进,确保司法改革落地见效,主动作为,保障社会发展人民幸福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跨越。

  2018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和平区法院将以获得“全国优秀法院”荣誉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