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机构!浑南区教育局致家长的倡议书

2023年07月16日

各位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各类培训纷至沓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即将开始寒假班招生及培训工作。给孩子们创设一个“舒适、兴趣、充实、安全”的快乐假期,是我们共同的目的,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向全区中小学生及幼儿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假期是孩子放松身心、锻炼身体、探索实践的好时机,家长可与孩子一起制定寒假计划表,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切不可盲目跟风,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给孩子造成过重负担。家长要关注孩子兴趣特长和素质拓展,重视发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必备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础技能,综合孩子的精力、特点、兴趣、特长等因素选科学调整培训方向。

二、严守疫情防控要求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属于学校教育的补充,疫情防控要求也参照学校管理,并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

根据市教育局《加强近期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请配合和监督培训机构全员开展师生核酸检测,认真落实扫码、测温、消杀、通风、卫生清理、封闭式管理、缺课登记追访等疫情防控措施,定时定点接送,不在培训机构教学区域扎堆聚集,不给培训机构管理造成困扰。同时叮嘱孩子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确保学习培训和疫情防控井然有序,确保培训机构疫情防控“零风险”“零感染”。 

三、有效规避各类风险

(一)选择证照齐全机构

为了确保安全,区教育局已要求全区中小学生禁止进入无证办学机构学习。请家长要认真鉴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谨慎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安全有序的校外培训机构。

1.查看办学资质。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需求,选择时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一是看培训机构是否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二是看《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2. 查看办学地址。看《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机构规范全称与机构名称是否一致。

3. 查看办学内容。办学内容是否与审批范围相符。以个人工作室、教育咨询公司、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研学、托管班、自习室、阅览室、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以游学、文化交流、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外语戏剧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或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中混合开展学科类培训,均为非法。

严防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郑重提醒:目前我区从未审批过也不存在全脑开发类和幼小衔接类培训机构,请务必用心辨识,谨防上当。

(二)预防控制资金风险

 1. 签订服务合同。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教育部网站下载),合同内容应包括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如何办理缴费和退费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可以先试课,待认同授课方式后,再签订后续合同,一定要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尽可能降低消费风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 执行缴费规定。坚决执行“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学生培训费用”的规定。交费时一定要向培训机构索取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避免权益受损。请将培训费用通过扫描培训机构二维码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银行专用监管账户,确保资金处于监管状态下,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3. 保证合法权益。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要尽可能收集齐所有证据,可以通过与培训机构协商和解,也可采取向区教育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举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

(三)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寒假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也是中小学生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的黄金档,疫情防控、恶劣天气和人员密集对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要求很高。家长要切实关注孩子所参加培训机构的环境安全,要关注机构校舍是否安全,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要关注防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门口车辆管理是否存在风险;要关注培训机构水电暖等设施是否完好,危险部位有无提醒标识等,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培训机构整改到位,确保孩子在培训期间人身安全。

四、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事关您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每一个家长的积极配合。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中央、省、市“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等行为,请及时向教育部门举报投诉。

虎年已至,预祝您的孩子虎虎生威、健康成长!

举报监督电话:024-24216688

浑南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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